《道德經》作為先秦典籍,裡面的「自然」一詞,從語言學還原歷史,是「自己本來如此」之意,並不是後世指稱的大自然、自然界。 參考:道德經中的【自然】。學習道的下手處與層次
在佛學上有兩個名相與「自然」有關,「法爾自然」是正面的,「自然外道」 則是負面的。
「法爾自然」對照老子第二十五章: 「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」。
佛學名相:「法爾自然」(正面立意)
遠離有無分別,本來空無自性,其自身獨立存在,而絕對自由。
所謂法爾,即指依循真理而同於真理。
《大毘婆沙論》卷一五三列出形成世間事物之三種力, 「因力」、「業力」 、 「法爾力」
佛學名相:「自然外道」= 「無因外道」(負面意義)
「無因外道」(負面意義)
有別於「法爾自然」,是佛教批判外道之自然無因論(否認萬物依因緣所生)。
《大日經》中所說三十種外道之一,與無因外道相同。
《注維摩詰經》卷三:末伽梨拘賒梨子 謂眾生之苦樂並非來自「行業」,而係自然即存者。
《維摩經義記》卷二: 阿奢多翅舍欽婆羅 謂一切法自然而有,非由因緣所生。

印順導師《中觀論頌講記》,p.59
「凡是主張自性有的,就可以此四門觀察,不能離此四門又說有自性的生。四門中求生不得,就知一切自性有的不生了。所以這是能遍破一切的。像印度外道講生,雖有很多流派,不出這四種:數論主張因果是一的,這是自生;勝論主張因果是異的,是他生;尼乾子主張因果亦一亦異的,是共生;自然外道主張諸法自然有的,是無因生。如果佛法中有執為自性有的,也不出這四門。」
以下引用自 佛陀教育基金會,摘錄自‧《佛光大辭典、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》
佛法點滴:自然
指不假任何造作之力而自然而然、本然如是存在之狀態。佛典中用「自然」乙語,有正反兩面意義:
「法爾自然」、「自然智」等語。遠離有無分別,本來空無自性,其自身獨立存在,而絕對自由,稱為「無為自然」;所謂法爾,即指依循真理而同於真理。《翻譯名義集》卷二則謂,「自然」即「法爾」,「法爾」即「自然」。《大毘婆沙論》卷一五三列舉出形成世間各種事物之三種力,「法爾力」即其中之一,相對於另外的「因力」、「業力」兩力。依日本淨土真宗親鸞所說,捨離自心分別而悟入彌陀之法則,稱為「自然法爾」;據無量壽經卷上載,極樂世界乃無為自然世界,往生該國土者,即受有自然虛無之身。「自然智」,則指諸佛不藉功用,自然而生之一切種智,又作自然智慧。隋代吉藏於《法華義疏》卷六,解釋謂總明空、有二智,而任運了知空、有二境,即無功用智。唐代窺基之《法華經玄贊》卷五,謂佛由自覺而生觀空智、觀有事智等二智,稱為自然智。
「自然外道」。是從佛教批判外道之立場而言,用以否定外道之自然無因論(否認萬物依因緣所生)。如六師外道中之末伽梨拘賒梨子、阿奢多翅舍欽婆羅等,即妄執此類自然無因論,而與佛教所說之自然法爾判然有別。此外道主張萬物非依因緣而係自然所生者,為《大日經》中所說三十種外道之一,與無因外道相同。據《注維摩詰經》卷三載,末伽梨拘賒梨子謂眾生之苦樂並非來自「行業」,而係自然即存者。據《維摩經義記》卷二載,阿奢多翅舍欽婆羅謂一切法自然而有,非由因緣所生。上記二者皆屬自然外道。

